2010年9月1日星期三

未曾深愛已無情

有句話大家都很熟悉:愛過方知情濃,醉過方知酒濃。但我卻說,這是騙人的未曾酒醉已清醒,未曾深愛已無情。

有兩段情,可算的上是進得了愛情的範疇。一是三年前經親戚介紹認識的她,本來我是無心去相親的,但為了應付一下家人親友,就讓對方過來看看了。誰知這一看卻脫不了身,對方說認定了我,接著就是媒婆帶來的話,說她要找的是比她大n歲的,因為這個年齡的生肖跟她最契合,還說我的年庚月命經高人算過,是最適合她的,也就是說,我正是她苦苦追尋的那個人。

就這樣我被相親上了。因為雙方的家不遠,只是相隔不到一裏路的鄰村,所以對方就頻頻過來展開有計劃的進攻,每次都給我家人尤其是母親和孩子帶來這樣那樣的禮物。其用意很明顯,就是先贏得大家的好評,然後讓我無話可說。

還好,我在家時間不多,只有放假過年等才回去幾天,所以感情的進展並未如她設想的那麽快。但經過那麽一年半載,尤其是我不在家的時候,她經常去看我家人,所以在村人的眼裏,就都認定了她。
但我對這終身大事卻是有自己的考慮,如果要結婚,我會找一個面相善一點,年輕好看一點的,以免將來對得起自己的孩子。而她的面相,給人的感覺有點凶,性格偏烈偏硬;何況她已經三十出頭了。我不知道她以前是否談過朋友,但到了這種年齡的女人,多少會因為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才拖著。

我決定讓她知難而退,但編了好多理由,她也說不介意。看來是沒有辦法躲了,做媒的親戚帶話來說,雙方年紀都不小了,希望盡快完婚以對大家做個交代。在這樣三番幾次的催促下,我實在頂不住了,只有把我不想結婚的根本原因告訴她,並希望她能諒解。沒想到她還是不願意放棄,說只要跟我一起,怎麽都甘願承受。

而我,是決定順勢分開的,因此采取不理不問的態度。一開始她還是很積極,還是象開始那樣對我對我家人.但沒過多久,她就透露了放棄了的信號。那天,她給我發了個信息,說她家裏出現問題,急需籌幾萬元來應付,希望我把跟她借的兩千元(當時家裏建房花了很多,她主動說贊助的)這個信息讓我高興萬分,因為這是明顯的接受分手的暗示,道理很簡單,她家的經濟很寬裕,爺爺是香港歸僑,老爸做生意賺了不少,家裏存款應該在七位數,這點錢對她可謂小意思。

我第一時間把錢還給她,然後接下來,一切就跟我想象的一樣,她不再糾纏和煩擾我。

其實,我那時是騎虎難下的,一方面是因為介紹人跟我是親戚關系,跟她家是鄰居;另方面因為她頻頻來我家給人形成了一種錯覺。如果我主動提出來分手,那我將會給口水掩蓋。如果她再堅持糾纏下去,加上我考慮母親、外婆等的感受,我會接受這起緣分的.

雖然後來她後悔了,想跟我重新開始,但我已經不可能回頭了,這時的她已經沒有開始的那股底氣,那條叫還錢的信息改變了大家的印象,為我爭回了足夠的資本。

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,已經沒有多少人會為愛而執著而堅持,這或許是悲哀,但卻又是慶幸。因為這個時候,我們更容易看到,那口口聲聲說非你不愛非你不嫁後面的淺白的搖擺。

沒有幾個是雙方都愛那麽多那麽對等的;被愛也算是愛,一年多來,她對我付出很多。愛不一定要反映都肉體上,精神上的愛更深。

然而,結果給我的感覺,卻是未曾酒醉已清醒,未曾深愛已無情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